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拓宽营商环境问题收集反馈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以及自愿参与示范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人民群众。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社会责任感强,勇于坚持原则,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表意见。
(三)社会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和工作精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2.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3.积极参与全区营商环境有关的调研、座谈活动。4.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5.收集反馈全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配合示范区营商环境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二)工作纪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身份干预、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严禁接受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方式
1.单位推荐。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推荐“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人选,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组织推荐),报示范区营商办审核。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个人自荐),报示范区营商办审核。
(二)审查聘任组织推荐人员及自荐人员由示范区营商办审查通过后,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后,颁发“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证书。“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聘用期暂定为2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 4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yangling.gov.cn/)或杨凌示范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yangling.gov.cn/)下载《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组织推荐表经单位盖章报送示范区营商办(政务大厦111办公室),个人自荐表请发送至邮箱:sfqysb@163.com;联系方式:87011201。
附件:1.附件1:“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报名表(组织推荐).docx
2.附件2:“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报名表(个人自荐).docx
杨凌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