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驾驶员3名。
二、工作岗位
在云龙法院从事车辆驾驶及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B2以上驾驶证,且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车辆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肇事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在法院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聘用制驾驶员报名表》,填写后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邮箱(邮箱号:ylfyzzc@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双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一寸证件照(以jpg/jpeg形式打包,以姓名+手机号命名)。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云龙区人民法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驾驶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驾驶技能考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驾驶技能测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成绩相同的,具有B1以上驾驶证、复转军人身份的优先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2.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1.公示期满后,与没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本院同岗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16-67667019、67667091、67667085
监督电话:0516-676670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录公告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