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集体企业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镇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开展书院镇集体企业人员招募工作。
1招录岗位及条件
01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勤勉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4.满足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02岗位设置及条件要求

说明: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址: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路81号4号楼102室
相关要求
报名时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验证备案表1份(可至学信网申请)。报名同时须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先行填写后带到报名现场。


3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0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5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0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产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作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4人员录用及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后,镇党群办将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号《书院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薪酬参照招聘企业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合同到期后,按双向选择原则进行续聘。
5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书院镇党群办具体实施,由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38221127
监督电话:38221193
2.本公告由书院镇党群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