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开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12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务、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024年11月29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rlzyhshbzj1/fdzdgknr16/zkly16/)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9:00至16: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2日(星期四)9:00至2025年1月4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根据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另行通知,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将在公告发布网站随笔试成绩一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
1.面试和专业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区委党校岗位设置授课试讲专业考试,主要考察政治方向、逻辑结构、时间分配、语言通达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区委党校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40%+授课试讲成绩×60%,其他无专业考试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和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参加面试或专业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南开区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南开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787531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附件:2025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