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以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积极营造重才、爱才、用才、育才的浓厚氛围,搭建人才发现、储备、培养和使用平台,致力于打造一支强大的基层人才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择优选拔培养青年干部、青年党员、青年人才(以下简称“三青”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全县择优选拔“三青”人员5名。
二、选拔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优秀党员、退役军人、“归雁”人才、“鸿雁”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回乡创业大学生、“三青”项目人才等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兰陵籍或者长期在兰陵县生活、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适应农村工作,有志于献身农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司法机关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或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受开除党籍处分未满5年的。有其他组织处理情形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串联聚众上访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三青”人员招考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日到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卞庄街道府佑国际东沿街兰陵文旅集团一楼前台处)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1份(张贴近期免冠两寸彩照)(见
附件1);
2、《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2);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7、所提供的学历证书需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更多招聘信息可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山东富民劳务”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拔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镇党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1:1的比例纳入神山镇“三青”储备库,进行集中培养。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取。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培训培养及激励考核办法
纳入“三青人才”储备库的人员需服从镇党委管理,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服务期为3年。镇党委每月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路线、农村工作、职业技能等,每月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1、考核优秀的党员,推荐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书记助理;
2、考核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3、考核优秀的青年人才,纳入“三青党支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4、符合上级招考公务员、事业编条件的“三青人才”储备库人员,镇党委将择优推荐报考;
5、参与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人员,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
七、纪律监督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考察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将解除录用关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神山镇党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5511269 0539-5259575
中共神山镇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