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结合街道工作需要,江湾镇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名、见习社区工作者2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已参加过虹口区2025年街道社区工作者、部门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获得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上,且目前未被虹口区任何单位公示、录用的人员。(已被公示、录用的人员本次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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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百度网盘下载《个人简历》和《报考人员信息表》,并附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扫描二维码下载:
*链接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CVGdAUPiCHpnO6qfMn4psA?pwd=2580
提取码:2580
(2)将填写完整的《个人简历》和《报考人员信息表》发至电子邮箱jwzzzk@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个人简历》中证件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使用自拍照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初审一律不予通过)
(3)本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简历》《报考人员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负责,如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填报信息不实、未上传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报考岗位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流程:本次招聘包括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流程。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岗位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街道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街道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通过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
4.所有流程通过的报考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它事宜
1.在读的学历不能视为已经取得的学历。
2.年龄计算以2025年1月1日为准。如报考人员年龄上限为40岁及以下的,是指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3.报考时已经辞职的人员,在“在何地学习或工作”栏填写“待业”字样。
4.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通过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咨询电话
6593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