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等招聘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
鉴于《公告》有关:《岗位简介表》中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扬州市江都中医院01岗、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03岗、江都区小纪中心卫生院01岗、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01岗、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01岗、江都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岗、江都区浦头镇卫生院02岗,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工作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笔试准考证领取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11月26日—28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因笔试当天下午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请所有笔试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三、资格复审工作”)。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请保持手机通畅。
三、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下午2:30-5:00。
资格复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04室)(江都区仙女镇金山路120号)。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含直接进入的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取得时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其他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11月21日及以前具备。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的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8.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人社、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一一排放。
2025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特别提醒: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应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四、面试工作
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时间定为2025年11月30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工作
体检时间定为2025年12月2日上午,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彩照1张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2:00—5:30到江都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江都区卫健委将通过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其他事宜根据《2025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80800579
附件:个人委托书(格式)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