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版)》(和人才〔2024〕2号),《和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和人才〔2024〕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引进岗位及公告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引进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引进公告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官方媒体发布。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历届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4);已明确为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及其他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四、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提供各类政策咨询。
2.现场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引进工作组在和县卫健委(和县财苑大厦613室)设立报名点,现场接受报名资料和咨询。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时,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申报表》(附件2)、《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寸蓝底证件照3张。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组织测试。本次引进人才,通过面试择优选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5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可以改报的岗位,则退回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取消报名资格。若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报考人数过多,单一面试无法全面反映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经和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同意后,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引进名额1:1的比例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考察的方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决定引进、公示和签订协议。根据面试及体检考察结果,县卫健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引进对象,签订人才引进就业协议(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引进资格。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未考取相应执业医师资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引进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引进方案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引进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5312733(和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12189(和县纪委监委)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引进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申报表
3:2025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4: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