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乳山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5个,岗位名称为公共管理综合岗,工作内容为协助做好村级治理各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森林防火、环境卫生、水利、土地、社保等各项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等群体。不包含。户籍在村(户籍地与工作地应保持一致)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单位参保(不包括托管)、领取职工养老待遇、有营业执照或为企业股东的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招聘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择优录取、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持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填写《乳山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提出安置申请。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或材料:
(1)乳山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2)户口本索引页加本人页(户籍地址应与工作地址保持一致)
(3)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学生证》;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民主评议。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社区)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困难群体优先上岗政策,然后依据家庭收入水平、个人工作能力等相关要素按照顺序确定相关人员。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审核公示。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镇(街)复审,镇(街)确认无误后,通过乳山政府网统一发布。公告期有异议的退交村(社区)等用岗单位,适时进行人员调换,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审批备案。公告期无异议的,将《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花名册》报乳山市人社局备案。
(五)协议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每月工资最高额等内容。
(六)岗前培训。对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七)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岗位待遇
公益岗安置人员统一工作待遇按照每小时不低于22元工资标准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6712823
监督举报电话:6711000
监督举报邮箱:dgsxjb@163.com
附件:乳山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