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郴州高新区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郴州高新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招募,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招募时间至招满为止,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证),并符合相关条件方可报名。详见附件岗位及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服务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人才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现结合园区各见习单位实际需求,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1.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2.已在其他地区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能再次申请就业见习;

3.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或有工商注册登记的人员不能申请就业见习;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二、见习岗位及招募时间

1.招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间段将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供注明为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郴州高新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2025年度郴州高新区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附件2)等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见习基地单位名称+见习岗位名称)发送到见习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郴州高新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计划表》)

3.面试:经审核,见习单位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

三、招募岗位及任职要求

1.(详见附件1《郴州高新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计划表》)

2.原则上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就业见习资金的划拨与补贴待遇

就业见习资金的划拨与补贴发放按照《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湘劳社工〔2009〕110号)、《关于〈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4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岗位分配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4.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指导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郴州高新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计划表.xlsx

2.2025年度郴州高新区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附件2:郴州高新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郴州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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