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复审
相关事项公告
2025年11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08办公室,健康路11号,联系方式:0514-88869185)。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证明材料。
②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卫健部门留存。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附件1:2025年11月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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