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11月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安置公告

扬州市人社局开发区办事处公示,拟将严某、沈某两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于公益性岗位。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该局反映。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严**、沈**2人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514-80979892

2025年9-11月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安置公告附件:2025年9-11月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安置公告附件:2025年9-11月开发区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xls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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