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1月扬州市广陵区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33室(文昌东路12号12栋)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岗位代码为01、02、03的岗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证明(同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和工作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
2、岗位代码为04的岗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如社保缴纳记录等);
3、岗位代码为05的岗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2年及以上旅游行业工作经验证明(如社保缴纳记录等);
4、岗位代码为06、07、08的岗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
5、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体检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5年12月18日上午11: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2025年11月扬州市广陵区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