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
(三)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避免与其他重大人才工程重复推荐。
(三)各二级学院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四)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六)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培养期内需完成的目标责任不低于学校标准。(详见附件)
三、经费资助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二)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一份,并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
2.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 2 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 10 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一套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发到邮箱:jsjkrsc@jshvc.edu.cn。联系人:高洁,电话:025-68170915。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5:材料清单.docx
附件7: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