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街道群团社会服务岗位力量,强化街道群团工作,钢都花园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群团社会服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群团社会服务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户籍;
2.不具有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户籍,但能提供在青山区(化工区)辖区内,户名为本人、配偶、本人子女或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非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6.热爱基层事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公益品格和为居民服务精神;
7.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青山区在职社区工作者;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携《青山区“群团社会服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逐一审核。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完成考察及体检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ingsh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相关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ingshan.gov.cn)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5.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7天)
报名地点:青山区钢都花园街道办事处2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86562049(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