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原则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本镇(街道)或本村(社区)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邛崃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线上推送。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邛崃市委社会工作部204办公室(邛崃市南江路6号守正楼2楼)。
2.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5日17:00。
3.报名材料
①纸质信息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学信网下载后打印纸质版);
⑤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邛崃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5.报考须知
①报考者在填写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大学起填,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③咨询人:吴老师8879210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邛崃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事宜和复查参考公务员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重点了解拟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聘用及管理
(一)人员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邛崃市委社会工作部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工作安排
社区工作者与工作所在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面试成绩递补。
(三)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邛崃市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登记表附件:2025年邛崃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中共邛崃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