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工作,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海西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西人社局〔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乌兰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乌兰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或登记失业的直系残疾人家属;
4.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7.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
8.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9.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10.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人电子版《就业创业证》打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简历。
5.申请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乌兰县就业服务局(乌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联 系 人 :黄美玲
联系电话:0977-8241825
五、人员管理:
1.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不得设置重要岗位和涉密岗位;
2.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不超过3年;
3.公益性岗位经用人单位录用上岗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