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结合各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编制所在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档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档次的视同合格档次);
7.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尚未认定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选调共4个岗位,6个计划,详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攸县发展中心659室。
4.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下载、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选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其父母任一人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报考人员高考时的户口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并加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章。
(三)准考证
本次选调在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谈对象。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2.请考生携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3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按人事考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选调不设置开考比例。
2.本次选调采取面谈加面试方式进行。
3.面谈
(1)面谈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谈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举止仪表、学识水平、综合素养、专业能力、与岗位的适配度等。面谈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面试
(1)面试对象:面谈成绩高于(含)75分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等能力和素养。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方式:由本人提供当年度县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自理。
2.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后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4.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攸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必须及时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调人员须严格遵守选调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731-24327816
2.监督电话:0731-24259626、0731-24222449
本公告由2024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