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选公示

峄城区拟记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示对象为129名拟记功人员,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2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记功人选129名同志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通讯地址: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联系电话:0632-7507757

关于2024年度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选公示附件: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选情况汇总表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关于2024年度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选公示附件:峄城区拟记功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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