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从事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要求:文学(B05)、管理学(B12);研究生专业要求:文学(A05)、管理学(A12)。
(注: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7.具有汕头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基本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三、薪酬待遇
按照《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濠机编办〔2021〕17号)、《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提高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及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濠府〔2021〕78号)执行,每人每年5.46万元。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缴费的,由个人负责。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hjbb508@126.com)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可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技能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料。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岗位条件对考生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手机或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和个人报名邮箱使用正常,因通讯设备和个人报名邮箱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二)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在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公告,不做单独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拟聘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濠江区委编办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位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54-8737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