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纪检监察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6名合同制纪检监察助理(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主要协助审查调查、参与陪护任务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要求。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含陪护)的,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受开除公职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我县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标准,税后年薪人民币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及绩效),并随之动态调整。
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门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1日。
3.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报名表》;
(2)《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报名登记表》;
(3)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
(5)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Word文档、Excel文档、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mxjwgbs@longmen.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资料”),联系电话:0752-7988351。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2.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龙门清风”微信公众号、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名单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确认名次。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纪委监委。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等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从合格分数线内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有关文件实施。
2.政审。县纪委监委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生提交政审有关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龙门清风”微信公众号、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政审人选。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如遇人员空缺,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按成绩高低递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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