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黄石市委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

黄石市委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需符合条件并通过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公示等环节。报名时间至2月14日。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黄石市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1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工作,服从安排,能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特别提醒:凡报考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在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区就业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时限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依据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间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本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年薪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统一缴纳),提供工作餐。

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4日截止。

2.应聘者请到共青团黄石市委组织宣传部(团城山杭州东路1号,人大政协综合楼213室,电话0714–6352603)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共青团黄石市委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及各类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其它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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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表

共青团黄石市委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附件2.《就业创业证》查询操作指南

共青团黄石市委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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