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门岗安保1名,需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无犯罪记录等。报名时间至9月24日,需提交相关证件及填写申报表。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是鹤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和社会上有托养需求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社工、特殊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职位描述:门岗安保(1名)

(1)负责福利院门岗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

2.任职要求:

(1)学历不限,男女不限,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年龄60岁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需不构成回避关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会普通话或粤语;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服从岗位安排。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患有器质性疾病,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

(6)患有精神类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上网下载《鹤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并如实填写后递交我院。

(三)应聘材料包括:

1.《鹤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其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栏目从初中开始,填写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位,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4.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清晰复印件,个人照片为大一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应聘者应当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岗位咨询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鹤山市社会福利院。联系人:黎先生1775959563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三、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采用“实操+面试”同步进行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招聘单位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相关材料不退回应聘者。

六、公示

根据实操、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鹤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后续聘期为三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测评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剂岗位,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招聘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每月设绩效考核奖金,含五险一金,另设员工生日福利、节日慰问等。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附件:1.附件1:鹤山市社会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考岗位表.xls

2.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附件2:鹤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xls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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