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鹤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的通告

鹤山市招聘“校园餐”特别监督员,面向常住居民,需年满18岁,具备责任心及履职能力。监督学校食堂食材、伙食等,并收集师生意见。报名时间至12月13日下午5点,请登录鹤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筑牢学校食堂堡垒,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发挥社会公益力量的监督作用,现向社会选聘部分“特别监督员”,通告如下:

一、面向对象

年满18周岁的鹤山市常住居民。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没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形;

(二)热心教育和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能够公正、客观反映问题;

(三)具备履职履责能力。身体健康,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具有财务、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群众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对食材配送、中央厨房配餐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食堂伙食质量、伙食价格、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并收集师生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

(三)对食堂当日烹饪伙食进行品尝;

(四)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监督情况。

四、选聘程序

(一)登录鹤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12月1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hsjyjjcg@jiangmen.gov.cn。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有关信息核查,对拟选聘人员进行面试并体检。

(三)选聘人员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工作证件,并进行岗前培训。

五、其他事项

“特别监督员”为公益服务岗位,无劳动报酬。

报名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0-8938609、8938610

关于选聘鹤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的通告附件:鹤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报名表

鹤山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

请点击下载

鹤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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