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潍坊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设置“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
“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的辅助性乡村公益性岗位,属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设施维护类中道路管护范畴。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数量
本着因需设岗的原则,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1个。
三、人员条件
(一)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二)符合“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
1.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安置对象条件。
2.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等工作需要。
3.责任心强,居住地点距离责任公路较近,经培训能够掌握农村公路管养等知识技能。
4.原县道聘用的养护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可优先聘用。
四、岗位待遇
“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上岗及管理
“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方式组织上岗。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朝阳街道及所在社区(合作社)负责。
六、时间要求
有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个人可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朝阳街道办事处一楼党群服务中心
(三)联系电话:0536-2303150
附件:高密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高密市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