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4年顺德区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及其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有幼儿园从教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24年顺德区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
应聘教研员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专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3)。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及2022、2023届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需学校出具证明)。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1),应聘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有专业等级的提供专业等级证书)等。
3.属2024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在校证明。
4.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具有幼儿园从教经验的证明。目前正在顺德区内公办幼儿园任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二)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由招聘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网上初审结果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的通畅。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学校负责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招聘学校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预计为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于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jyj/)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在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进入面试或减少、取消该岗位。
(四)面试
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招聘学校通知。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与仪表仪容展示;说课;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及特长展示。
岗位类别 |
各环节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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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及仪容仪表展示 |
说课 |
知识答辩、案例分析等 |
专业技能(特长)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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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 |
10% |
35% |
45% |
10% |
①自我介绍及仪容仪表展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②说课:说课领域不限,需考生自备U盘说课课件、5份说课打印稿,说课时间8分钟。
③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时间不超过6 分钟。
④特长展示:自备需要的用具(仅电子琴由幼儿园提供),时间不超过5 分钟。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jyj/)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三间区属幼儿园内(含顺德区机关幼儿园、顺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顺德区梁銶琚夫人幼儿园)统筹安排。幼儿园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如发生考察不合格(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公示中发现问题;审查资料不合格;不服从统筹安排,自行放弃聘用等情况)所缺岗位人员,由招聘幼儿园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区内公办在编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相关附表,应聘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
(三)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人员,如果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五)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局。
各招聘幼儿园咨询电话:
0757-22238633、22288928、22369730;
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22830285、22830209、22830226;
监督电话:0757-22830214。
附件1:2024年顺德区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