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招聘有关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青科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幼儿教师30名,委托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心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已聘用的幼儿教师或2024年通过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的非事业编幼儿教师招聘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能报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属无业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参加招录考试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Part.02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9:00—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9:00—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7:30,逾期未缴费者取消面试资格。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考者,请登录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qhr.com/)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
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件5),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其中“诚信承诺书”报名人签名处须由报名人员本人手写;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有学位证者需同时上传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或关注“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
(4)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5)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6)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关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所有提交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均须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
以上(1)—(3)项材料需全部上传,第(4)项材料需留学归国人员上传,第(5)项材料需具备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上传,未提交齐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弃权。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接近截止时间、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被驳回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因超出报名时间无法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缴费
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减免报名费,其余人员缴纳报名费后不予退费。
Part.03
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方案、考试结果公示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一)初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是否需进行初试,如需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案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模拟讲课使用现行教材。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Part.04
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相应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未进行初试的岗位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Part.05
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设置试用期,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的标准,由招聘单位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Part.06
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Part.07
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均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查看招聘网站发布的考试、考察、体检等各项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聘,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本公司名义的招聘行为与本公司无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981910
监督电话:
0532-8098191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