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第一批自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招收自聘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自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第一批自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附件1。

二、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巧;

(五)沟通、应变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七)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5年5月14日起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lslzzzxzyy.cn/home)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受理。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19-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北楼8楼815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898-83320270。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自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8)重要荣誉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有)。

以上证件,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所需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考生自行负责。

(2)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报名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考生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项招聘有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由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组织工作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负责。

1.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2.考核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考核。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评分方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

1.体检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核、体检结果在医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及公示情况,按岗位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执行一年一签(含试用期1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续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参照医院编制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五、其他事项

1.医院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桃源大道77号(桃万村委会对面)。

2.咨询电话:0898-83320270。

六、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第一批自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第一批自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5年自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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