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阳江阳春两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位于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64号。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7名(属编外合同制人员),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需求
2024年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镇(街道)应对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抢险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2、需服从应急管理部门调配交流到各镇(街道)学习工作需要;
3、需从事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4、做好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安心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愿意为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学历)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由阳江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持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安全评价师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
5、阳春市户籍(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6、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24个月以上;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工资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职员由聘用单位管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5:00。
报名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64号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三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7733388,联系人:张奇。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三楼303办公室报名。
通过我局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及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有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试事项
(一)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的要求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聘用资格审查(按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审查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审查对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审查对象),聘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阳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经批准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阳春市应急管理局:0662-7733388。
(四)本公告由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