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公告

阳春市教育局现招募10名退休教师担任“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为期1学年,负责农村学校课堂教学。 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13日,地点为阳春市教育局五楼人事股505室。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现就阳春市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阳春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阳春市2024-2025学年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阳春市关于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公告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市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含校长、教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五)其他要求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面试、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须在我市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由市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市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阳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从我市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银龄教师,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7日起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自愿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五楼人事股505室(阳春市迎宾大道91号)。

(五)报名材料:《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

(六)报名要求。

1.《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贴好相片。

2.报名时按所学对口专业报考公开招募教师职位表中具体职位,每位考生只准填报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3.本次现场报名即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4.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公布:拟招募人员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市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附件3 )。

(十)上岗任教: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各学校负责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2.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3万元/学年,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

(二)政策保障。

学校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六、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2-7658312,邮箱:yc7658312@163.com

附件1:阳春市2024年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

阳春市关于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公告附件3: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doc

阳春市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2024 年 8 月 7 日
下一篇 2024 年 8 月 7 日

相关推荐

  • 仓山区第六中心小学招聘公告

    仓山区第六中心小学现公开招聘语文、数学、科学、心理教师若干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有小学教学经验者优先,年薪5万元,提供五险一金、教师宿舍等福利,有意者请将简历PDF发送至邮箱136434015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姓名”。

    2024 年 8 月 19 日
  • 杭州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方案

    杭州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程管理岗员工1名,要求5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20年以上经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等证书优先。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报名表、照片及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170543120@qq.com,邮件请备注姓名及应聘岗位。招聘流程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咨询电话:0571-81068525(法定节假日除外)。

    5天前
  • 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下属方圆公司招聘1名劳动合同制内勤人员,负责报告编制、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35周岁以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电子电气或检测相关经验者优先,龙湾地区优先。待遇包含五险一金等福利。请有意者于2024年11月24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wzzjhr@zhejian.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咨询电话:88917779。

    6天前
  • 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市十二中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市十二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时间截至8月20日,扫码报名,面试内容包括学科素养测试、片段课试讲和现场交流。

    2024 年 8 月 20 日
  • 天津市海河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次派遣制用工招聘公告

    天津市海河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包含护理、康复等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9月27日下午17:00,请符合条件者发送简历至hhyyrskzp@yeah.net,咨询电话:022-58830090。

    2024 年 9 月 23 日
  • 关于大弯街道红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公开安置公告

    大弯街道红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14日持本人身份证明向红阳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024 年 9 月 10 日
  •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招聘行政管理秘书1名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招聘管理助理1名(劳务派遣),负责编辑部工作、学术交流及外事活动,需硕士学历(外语专业优先),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突出,懂越南语/泰语/柬埔寨语者优先。请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简历发送至iis_academic@fudan.edu.cn(邮件标题:应聘+姓名+岗位名称),招聘流程: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2024 年 10 月 18 日
  • 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公告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人才,10月20日至12月19日网上报名(深圳市卫生人才网),10-12月线下招聘会(校园及深圳大学)。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要求符合岗位条件,部分岗位需笔试面试及体检。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2024 年 10 月 21 日
  • 晋江市西滨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保育员招聘公告

    晋江市西滨实验幼儿园招聘保育员1名(50周岁以下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负责幼儿日常保育工作,有相关经验或保育员证者优先。报名时间:即日起,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幼儿园四楼行政室;联系电话:13600775201;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五险一金。

    2024 年 10 月 7 日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优秀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报名时间截止10月13日,登录网站www.ziad.cn投递简历,有意者请尽快报名。

    2024 年 9 月 12 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