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 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和《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城市建设学院2026届毕业生“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选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我院选拔资格审核及面试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桃李
副组长:黄向阳、周洁如
成 员:赵云峰、陈娟、刘显成、丰燕、徐齐帆、吴小刚、折海成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城市建设学院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22级本科生和五年制2021级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学生(不含定向、委培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五年制专业前三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专业排名,不分方向)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1.选拔人数: 不超过10 人。
2.成功入选的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基本条件;每个导师最多只能接收1个学生。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2025年3月28日-4月1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17:30之前
材料提交地点:9教203
材料接收人员:余老师
2. 资格审核(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4日):学院“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
3.组织面试答辩;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4.公示考核结果。(2025年4月9日-4月11日)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城市建设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