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招聘公告

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9名2025届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要求毕业于一流大学或重点高校,具备优秀综合素质。 报名截止日期见公告,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112306155@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联系电话:0579-89196299。

公司简介

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位于金华市李渔路888号金华市政府旁边金华世贸城市广场,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是市属国企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甲级、给水、排水、风景园林乙级设计资质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公司秉承“规划让生活更美好、设计让家园更美丽”的理念,遵循“和谐诚信、高效创新、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备AAA信用等级,为金华经济开发区建筑业龙头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一级规划资信机构。

招聘信息

01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 9 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招聘公告附件。

02

招聘对象

1.国内2025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

2.国外毕业时间:2024年1月—2025年7月;

3.2023、2024年毕业未就业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可视同应届生

03

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

2.责任心强,忠实肯干,具备较好的抗压能力、执行力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4.本次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能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

毕业学校、学历要求:

①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②本科学校要求: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或通过相应学科评估B-及以上的高校。国外学历要有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

5.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所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③在所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④学习成绩至少2学年在本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或者绩点分超过平均分;⑤实习或竞赛成绩优异者。

04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

2.要求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在校成绩单、学校班(团)委和社团等任职、实习证明、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3.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须将完整填写的《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和所需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
(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招聘公告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 请使用word版,勿用PDF及扫描等版本)。

5.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等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6.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12306155@qq.com

(2)联系电话:0579-89196299

(3)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初选确定面谈人员,并根据面谈整体评估情况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成绩设合格分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组织进行体检。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可考虑重新组织招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

公司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面试入围名单、最终成绩、拟录用人选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招聘岗位的将正式聘用;不胜任招聘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05

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06

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党支部负责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解释。

应聘报名表.docx

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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