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具体岗位],即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需满足基本条件,报名方式为提交个人简历等材料。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4月,是集保健、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区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是重庆市妇幼保健机构区县首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全院建设占地43956平方米,实有床位300张,开设江南院区、高新区院区两个院区,是涪陵区重症孕产妇抢救分中心,新生儿抢救中心;是重庆市首批“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国家卫健委首批“镇痛分娩试点医院”,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医院,首批重庆市“五心”妇幼保健院。产科是市级重点精品专科建设项目,现有重庆市妇幼保健重点专科项目7个,涪陵区“名科”3个。孕产期保健服务量、住院分娩量、儿童保健服务量、妇女儿童营养、妇女儿童心理服务量连续10年在辖区及周边区县医疗机构居首位,儿科门诊、儿科住院、新生儿住院服务量居涪陵及周边区县医疗机构前列,接产量居全区首位。连续16年荣获区卫生健康系统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一、招聘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岗位人员招满即止。

(二)应聘方式

个人简历、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等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科邮箱(382074659@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筛选

由人力资源科进行简历初筛评价,经评价拟推荐应聘人员,电话通知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专业考核、面试考核。

(四)专业考核、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应聘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将作为劳动合同的【招聘公告】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附件,如有失实,医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免责。

(二)应聘人员入职报到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三)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要求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及面试结果综合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来院报名、试岗、考试考核、面试期间差旅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023-72370892

联系人:邓老师 吴老师

邮箱:382074659@qq.com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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