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关于选聘部分岗位负责人的通知

会计学院面向在岗教职工招聘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4个岗位负责人。 应聘者需满足相应学历、职称要求,12月6日下午3点前将自荐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院内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2024年12月3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在岗教职工选聘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专业建设与课程思政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验中心主任1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开展选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个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事业心强。

(二)学院在岗教职工。应聘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副教授以上职称,应聘专业建设与课程思政中心主任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应聘专业建设与课程思政中心副主任需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应聘实验中心主任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及奉献精神。

三、选聘程序

(一)本人自荐、组织推荐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附件1(自荐表),请于12月6日(星期五)下午3点前将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综合办公室付海南处。

(二)选聘条件资格审查

学院综合办公室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公示并进行聘任

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建议人选报学院审议,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予以报备。

窗体顶端

四、其他

报名、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学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2769379。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岗位负责人自荐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会计学院关于选聘部分岗位负责人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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