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点击进入官网查看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9年03月06日至2007年03月14日之间出生);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计算时间到2025年3月31日。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及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单位解聘、开除、辞退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或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4日(8:30-17: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lifezp@lifegrp.cn,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3.报名咨询热线:0518-82343397。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各层次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核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接到初审合格通知。报名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03月19日12:00前。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纳福集团总部(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兴路19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2.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正常参加笔试的,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知识及工作能力为主,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纳福集团总部(海州区振兴路19号)
3.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4.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提供符合条件及期限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个人权益清单;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
(1)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2)考生凭以上材料,按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待面试开始,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面试评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因违反法律行为、纪律行为、道德规范行为等受到相应行政和刑事处罚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与人员管理
1.被聘用人员按规定与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终止劳动关系。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等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2.工资福利待遇:年收入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否则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拨打相关监督举报电话: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0518-82343676。
十、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5日
附件1: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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