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院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可报名。条件:副高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经验,70周岁以下。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6日,网络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院长1名(无编制)。

二、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十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岗位工作经历,7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被列为失信对象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不良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选聘职位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竞聘人员将《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dbsswsj@163.com。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审查

由调兵山市公开选聘市人民医院专业人才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四)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包括应聘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应聘演讲,评委根据演讲内容提出问题,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测评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应聘演讲70分、答辩30分。

(五)公布成绩

竞聘人员的成绩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考核成绩排名,按照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应聘演讲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卫生健康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聘用期限五年。

(二)待遇

乙方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3万元,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7700110

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公告附件: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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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籍贯 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住址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学位 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学位 专业
联系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工作简历
1.本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失实、失误,承诺自动放弃录取聘用资格。2.保证所填报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通讯畅通,否则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公告附件:调兵山市公开选聘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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