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人才进藏建藏,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相关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财务、预算、审计、税务管理等方面学科专业急需紧缺人才1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5.具备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精神;
6.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二)具体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须持有会计资格证书;
5.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可放宽至往届3年以内,符合引进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8.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同时准备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材料;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3.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信用报告;5.无犯罪记录证明;6.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按时间要求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gzwzg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引进资格。
(三)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其中:笔试重点测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对象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具体组织实施。
(五)审批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经研究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派遣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并签订在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引进协议。
四、政策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0891-6326923、0891-6327244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