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工作,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补充危险化学品执法相关急需紧缺人才,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为菏泽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调入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入计划及职位
菏泽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菏泽市应急管理所属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计划调入1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我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 我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设在我市的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称职。
4.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报考人员年龄须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在相应机关部门借调(帮助)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作经历年限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拔调入工作人员考试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 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中需要回避情形的。
9. 干部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择优选拔调入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干部档案审核将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有影响使用的,一律停止有关程序。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一)职位查询。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菏泽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拔调入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可通过“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hzyjgl.heze.gov.cn)进行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根据个人情况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报名。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00—8月7日
18:00。可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进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首页“应急支队选拔考试报名入口”(窗口栏),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菏泽市应急管理局321室(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5001号)。现场报名携带材料与现场资格审核要求材料相同。
(三)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9:00—8月8日16:00,地点为:菏泽市应急管理局321室(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5001号)。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2024年菏泽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拔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报名推荐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推荐表》中的照片一致)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样式参见附件3),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及调入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及调入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试及调入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存在处于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得报名的情形的,终止其考试、调入程序。
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最低比例,根据有关规定相应核减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择优选拔人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则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初面或笔试环节。考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权威)机构负责命题,邀请组织、编制、人社、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适时发放给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增加初面,根据初面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各职位参加最终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初面成绩相同者均进入最终面试。
如增加笔试,则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法律基础、执法素养、危化品监管执法专业能力。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职位计划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1.确定考察对象。如仅有面试,则按照最后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考试有笔试和面试,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差额考察比例,如同一职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均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
2.组织考察。根据相关规定,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调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工作经历要求、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诚信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职位计划人数,则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人员。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开展。体检人选放弃资格的,须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职位计划人数,则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人员。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参考原任职务及职级任职(新任职级不高于选调职位的职级层次)。
七、其他
本次考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30-5310450 0530-5788018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