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输送地为菏泽市,列入就业安置范围,自愿选择招聘安置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
(五)代表菏泽市在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中获得4枚以上金牌且为非在编在职的教练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南京路777号1203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本人或培养运动员获得符合招聘安置条件的比赛成绩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安置范围。
(二)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共2个题目,每人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招聘安置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菏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333168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南京路777号1203室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