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康复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符合认定条件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请到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综合事务和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具体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
2、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村委会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社局联系人:陈丽棉,联系电话:5885526。
附件: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