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招聘岗位学生部聘用人员1名。
工作职责:从事班主任、学生管理等工作。
02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9月11日后出生),精通计算机操作业务。
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03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新湖路320号茂名开放大学综合楼5楼50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28842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习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和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扫描件,原件现场验证后由考生自行保管,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二)资格审核结合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0的比例(不足1:10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根据面试结果,在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面试、考察等情况,由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茂名开放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应聘资格。04其他事项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代理。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茂名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茂名开放大学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