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5〕14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灵活运用企业(行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加快推进学校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科专业链、产业链和科技链深度融合,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校级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人〔2024〕12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校级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依据《苏州城市学院校级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人〔2024〕12号)执行,详见附件1。
二、选聘程序
1.各学院(部)依据《苏州城市学院校级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填报《2025年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各学院(部)提交岗位进行审核备案。
2.学校发布产业教授选聘岗位公告。
3.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布的产业教授选聘岗位公告,填报《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申报书》《2025年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并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将拟聘人员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评议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申报限额
各学院(部)的推荐名额为0-2个,具有校级以上产教融合项目(专业、验收考核通过的基地)的学院(部)增加1个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研究确定申报岗位、审核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协助产业教授申报人填报相关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切实发挥产业教授打通产教融合“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2.产业教授申报人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予以公示。
3.各学院(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3月20日(星期四)17:00前,将《2025年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3月27日(星期四)17:00前,将《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2025年苏州城市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22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部)名称+校级产业教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老师,联系电话:0512-68350262,邮箱:szfzypxk@szcu.edu.cn。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校级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