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苏州市国投集团招聘研究咨询、制造业及服务业招商部业务专员,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经验,理工科专业。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12:00至4月2日17:00。

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于2023年12月成立,为苏州市国资委下辖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平台。

苏州市产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为国投集团下属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3.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管理或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4.遵守集团规章制度和员工义务,愿意与初创企业共成长,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吃苦奉献精神较强。

5.身心健康,相貌端庄、举止得体。

二、招聘岗位

1.苏州市产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业务专员3名:任职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理工科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政策分析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成果,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者优先;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苏州市产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制造业招商部业务专员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理工科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苏州经济和产业情况,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市场调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招商或投资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苏州市产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服务业招商部业务专员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理工科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苏州经济和服务业情况,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市场调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招商或投资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流程及有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入口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12:00–4月2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提示,按时登录系统了解下一阶段招聘流程。

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5.简历评估环节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提供的学习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项目和管理经验、专业能力等信息进行赋分,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时未填写详尽材料信息的,报名完成后不再补收。

(四)考试

根据择优录用原则,对通过初选的应聘者,采用简历评估、面试(两轮)等考试形式进行选拔:

1.简历评估:根据应聘者学习情况、从业经验、项目经验、管理经验等赋分。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简历评估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书》要求参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采用小组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两轮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两轮面试各占50%)。面比例如下:

第一轮面试人员:根据简历评估分数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6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第二轮面试人员:根据简历评估和第一轮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进入面试。

(五)背景调查、体检

本次招聘根据择优录用原则,对面试合格者安排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安排心理测评、背景调查、体检。

招聘单位制定背景调查方案,明确背景调查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投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聘用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报名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若联系不到本人,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615397(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114307

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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