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工作需要,拟招收心理教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心理教师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任教师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教师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流程
1.综合素质面试
2.教学能力测试
二、薪资待遇
以上岗位购买五险一金参照花都区教育部门下发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指引。
三、应聘方式
请有意向者将个人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发至邮箱:1399688198@qq.com。
四、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814125538
【来信请备注:姓名+应聘XX科】
简历投送截止日期:2025年2月10日20:00。
五、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