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以下简称“四院”)本部决定在航天科工集团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部门级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总法律顾问岗1人
(二)主管级
2.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审计处主管岗1-2人
3.发展计划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规划与计划处主管岗1人
二、工作地点
北京市
三、报名方式
个人应聘或组织推荐的方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四院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及以上,并满足岗位的其他特殊要求。
(五)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本部主管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等)且一方已在本部工作的另一方不予应聘。
(七)需为航天科工集团正式职工,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以下岗位还应具备:
应聘副总法律顾问(部门副职级)人员,应具有航天科工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本部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处(室)正职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处(室)正职1年和副职累计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航天科工集团所属重要三级单位助理级及以上岗位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五、主要岗位职责及特殊要求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总法律顾问岗
主要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总法律顾问协调和处理单位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负责协助总法律顾问就“三重一大”经营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法律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等;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律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组织落实业务管理要求,保持良好公共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殊要求:中共党员,法律专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审计处主管岗
主要岗位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科研经费等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综合审计项目,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审计任务;负责外部专项审计配合工作的牵头对接与组织协调;负责审计整改台帐管理,督导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确认;负责组织四院及所属单位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第三方审计机构的选聘、联络与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殊要求:中共党员。
(三)发展计划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规划与计划处主管岗
主要岗位职责:负责院股权投融资管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事务管理、派出董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亏损企业治理、产权登记、产权流转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股权投融资项目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与组织实施等工作,组织投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研究制定投资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职业性格测试、综合考察等阶段。通过审查阶段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
(二)对拟(聘任)录用人员,按照四院本部员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具体格式见附件),含本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请勿改变表样、字体等格式。
2.应聘人员请结合本启事发布的职位要求,撰写《岗位工作设想》(具体格式见附件),岗位设想文档内容控制2000字以内。
3.应聘人员将本人《应聘人员登记表》、《岗位工作设想》和《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按前后顺序合为一个文档,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四院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处。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详尽。因信息不全而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材料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敏感信息。
(四)招聘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金 亮:010-60806962,手机号:139-1186-6990
杜连彬:010-60807093,手机号:136-7102-3678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