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624名,其中:
聊城市公安局12名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57名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208名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70名
聊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43名
聊城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37名
临清市公安局50名
冠县公安局102名
阳谷县公安局33名
东阿县公安局12名
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报考者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报考;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简章将由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聊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聊城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戎威远安保服务聊城市分公司等单位适时发布。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
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一)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打印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7、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一份;
9、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录计划调整
报名截止后,达不到招录计划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
(四)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评)4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于2024年8月7日18:00前提交减免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5)。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6)。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有关媒体平台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报考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10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将适时在有关媒体平台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专业技能测评(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评,不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后公布成绩,根据报考者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评具体实施办法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按照最后一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评)题本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作弊行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录用及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训练,训练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拟录用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受雇于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新录用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确定层级并发放相应的层级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辅警服装,定期组织健康查体。工资薪酬待遇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十、人员递补和调剂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人员递补后,仍有职位计划空缺的,可根据职位要求,在本单位其他职位达到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合格分数线未录取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
经递补、调剂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各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2.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6.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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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附件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