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学校发展,依据2024年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需求,经研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委托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聘用标准。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教学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02
招聘岗位
初 中
物理、历史、地理
03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审核资料、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受理时间:2024年8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聊城市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楼东厅
个人简历:应聘者需携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04
考试内容
面试分为试讲和问答,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报考人员需符合报名条件,并按照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报名且通过审核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
05
考察体检
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岗位资格等表现。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体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06
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由用人单位进行分配,并在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与新招聘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考核时间一个月,考核得分不合格者不再录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07
其他
1.每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问答时间5分钟,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的聊城市初中现行教材必修上册。
2.应聘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4.面试费按每人每科面试费用60元收取。缴费方式:现场扫码缴费。
5.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本简章由招聘方负责解释。招聘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计划,并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李老师:13969506272
付老师:1586350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