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涪城区新皂镇公开招聘7名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招聘流程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报名。

全面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化网格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网格员队伍,经涪城区委政法委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方式择优聘用,驻皂角铺社区和金峰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选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皂角铺社区6名、金峰社区1名,分社区单独报名)专职网格员,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网格员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社会工作师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所报考社区户籍并常住在报考所在社区;

有下列情况者,招聘可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1.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取最高学历加分)。

2.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村(社区)基层工作经历的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

5.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参加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资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提交《涪城区新皂镇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等资料。

3.报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办,联系人及电话:高峰 15308334208,0816-2563670)

(二)资格审查

新皂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预计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1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专职网格员的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常识、时事政治以及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3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仪态仪表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下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由新皂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了解,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策,经研究认定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有吸毒前科的;

3.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辞退未满5年的;

6.在本次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在涪城区政务网和新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手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人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专职网格员相关文件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七、纪律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任的予以取消。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18582669672)。

八、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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