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为省属公益性科研机构,行政隶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经费由省财政核拨。因我院发展需要,现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专业审核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岗位职责 |
其他要求 |
1 |
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协助中心业务宣传、运营与管理; 2.参与中心相关学术会议及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 3.协助中心各项业务申报,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
具有新媒体编辑、运营等相关工作或实习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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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中医药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推广科技发展相关事宜; 2.负责项目拓展、协调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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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中心动物实验员兼饲养员 |
1 |
基础医学类、动物医学类、生物科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认真完成动物实验工作; 2.完成横向技术服务项目开发和业务拓展。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门诊部护理岗位 |
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1.负责输液,确保输液安全、准确、及时; 2.协助医生进行医疗工作,采集检验标本; 3.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关注病人的需求和感受; 4.保持输液区环境整洁,做好消毒工作; 5.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
有护士资格证书,熟悉掌握各项基本操作技术,输液,肌注,吸氧等工作,具有扎实的护理相关专业知识,有肿瘤患者输液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2.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报名方式:
1.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佐证材料等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ms@fjms.ac.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所留手机号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1.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fjms.ac.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察
我院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相关待遇
拟聘人选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公积金。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号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11楼办公室
电话:0591-87550501 (陈老师、王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组织实施,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16591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