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石首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人。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10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男性,年龄为18-28周岁。
(二)消防车驾驶员2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男性,年龄为21-35周岁,须持有B2以上驾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6.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7.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0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如通信、防化、潜水、游泳、体育、舟艇驾驶、无人机飞手、搜救犬训导等,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可进一步放宽招聘条件;原则上不超过40岁。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数量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个,人数12名。其中,灭火救援岗10名、执勤车辆驾驶岗2名。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结尾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不符合政治审查要求,以及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违法犯罪记录的。
5.曾因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福利待遇
(一)相关待遇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有相关工资和津补贴,年收入6万-11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年度考评情况,享受相应年度绩效奖金;
4、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服)装等;
5、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免费体检;
6、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推荐到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予以表彰;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累计满8年的,颁发消防救援服务纪念章;
8、单位按政策给予的其他优抚优待。
(二)职业前景
1、设置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职务,以及消防车驾驶员、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等专业技术岗位,……